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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6年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互动(http://www.swhqglq.gov.cn/swhqglq//)、电话监督(0660-825479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1 | 政策 | 文件解读、图表解读、多媒体解读、关联性。 | 各单位 | |
| 2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方式,主动公开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工作机构等信息。 | 党政办公室 | |
| 9 | 政府工作报告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政府工作报告信息 | 党政办公室 | |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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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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