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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公布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发展和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管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发改、财政等工作的透明度。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一是积极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区发展和财政局依托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条,行政许可19项;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六稳”“六保”、民生保障、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减税降费等信息,积极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尚未收到申请信息,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以政府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依托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信息网门户部署信息公开专栏,搭建办事与互动平台,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在网站公开的信息需经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可发布。
(四)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加强政务公开机构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汕区发展和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政务公开专岗,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做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根据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发展和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2023年,我们将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认真学习文件解读要求,积极发布政策解读文件,提高我局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02-0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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