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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海丰城东启林木业厂“4·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2024-03-17 10:37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汕安办函〔2023〕10号

海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11时43分,在海丰县城东镇启林木业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挂牌督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细则》的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挂牌督办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县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

  此函。


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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