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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林丽玲等二位同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示
2022-07-25 15:12          来源: 区组织人社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与《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的通知》(汕尾委字〔2019〕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原服务单位推荐、考察、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审等程序,拟聘用原“三支一扶”人员林丽玲等二位同志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联系电话:0660-8255398      邮政编码:516532

  地    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机关大院内208室

  附件:关于“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xls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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