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 安全消费 > 消费警示
秋季开学期间校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2018-08-31 00:00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金秋时期,各类学校又将迎来新学年的开学。为保障广大师生开学返校后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温馨提示:

一是尽量选择校内食堂就餐。校园内各类食品经营者一直是各级部门重点监管的单位,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议广大师生尽量选择在校园内就餐。如果选择在校外就餐,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在外就餐时,推荐“寻找笑脸”选择就餐场所。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将其评定为A级(良好),B级(中等),C级(一般)。在就餐前,可以根据公示牌标注的安全等级选择适合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光顾无证无照以及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店。

二是要到正规的食品经营店购买食品,不在无证摊贩处购买食物。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要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不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颜色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熟食和饮品等食品。尽量不食用或少食用“五毛”“一元”食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注意个人卫生。秋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繁殖,极易发生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而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就餐前、如厕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及清水彻底洗净双手;避免裸手直接接触即食食品;餐用具使用后及清洁消毒,保持清洁。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