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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5-20 20:00          来源: 区综合办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2年全面优化

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侨兴街道,区直(含驻侨)相关单位: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

环境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两会”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我区营商环境迭代升级、提质增效,对标国内先进,将侨区打造成为最具“吸引力”的投资高地,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为新时代汕尾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优秀、全国前列”目标,对标世行评价标准体系,对照广州、深圳营商环境标准,做实“前标准、中承诺、后监管、一网通、全代办”模式,纵深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在政务环境率先破局的基础上,突出打造一流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八个便利化”“六个通办”,持续为我区各类市场主体降本减负、纾难解困,让“我比人家办得快、我比人家办得好”的“店小二”式服务深入人心,进一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全国革命老区示范样板。

  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开放。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办企业力争实现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工业项目审批总时间控制在21个工作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总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90小时内,高压单电源客户办电平均用时不超38个工作日,水气外线工程接入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推动环节最少、用时最短、流程最优的审批制度率先建成。

  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部署11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推动梳理本地高频服务不少于50个事项上线镇级“粤智助”。实现面向自然人的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实现面向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码通办”。丰富“一件事”服务主题,做好市部署的推动30个“一件事”试点对接工作,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显著提升。

  法治环境更加公正透明。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在原有已公布的43个已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材料基础上,扩大告知承诺范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管理,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二、工作措施

  (一)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市场环境

  1.推进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坚持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开办企业1个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允许商事主体“一照多址”,推广银行账户简易开户服务,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试行标准化智能审批,探索建立全区统一“标准地址库”。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实施改革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推行“证照联办”改革,扩大对群众办理“小超市经营变更、小超市经营延续、小超市注销、开餐馆、餐馆经营变更、餐馆经营延续、餐馆注销、开网店、开美容美发店”的试点改革,促进“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 70%以上。

  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化。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工业用地“标准地”、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改革。省级开发区及各级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100%覆盖。实施工程安全质量分类分级管控试点。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深化“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简化审批程序,推进信用审批、实施容缺承诺制,确保一般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审批时间控制在21个工作日内,使企业切实享受改革红利。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70%以上。

  5.深化不动产登记便利化。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对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即来即办”。建立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化监测渠道,深化“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推动全区一手房交易覆盖80%以上。研究推行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5%以上。

  6.深化纳税便利化。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推广“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渠道和税费争议解决、跨区域事项协调处置等机制;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跨市迁移办理程序,优化税务注销程序。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7.深化获得电力便利化。实现全年低压居民客户办电平均不超3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客户办电平均不超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办电平均不超38个工作日。建立业扩工单逐单管控机制,实行超时预警和通报管理。加强配网管理,提升供电可靠性,中心区域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压缩到1小时以内。加强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供电部门提前获取用电需求,推动配套电网工程规划建设和用户接入全过程各环节有效衔接。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8.深化获得用水用气便利化。搭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电水气“一次办”机制。统一精简和规范全区各供气、供水企业报装流程和申请材料、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功能,推行外线工程审批代办服务,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延伸供水企业投资界面,研究建立供水接入工程投资分担机制;逐年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2022年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5%以上。

  9.深化获得信贷便利化。提高“中小融”“粤信融”等信息平台的使用率和便利度,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通过完善信保基金机制、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规模、设立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为企业增信。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鼓励银行机构深化普惠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60%以上。

  10.营造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提高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效率,创新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专业服务领域国际人才过往资历认可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11.积极落实助企暖企服务。聚焦企业关键需求和综合感受,按照《汕尾市助企暖企服务清单》,推动各类惠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从减税降费、激励补贴、拓宽销路等角度,全方位为企业降本减负、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提质增效,夯实产业基础,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

  1.深化“六个通办”。规范审批进驻管理,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推动政府服务自助机自助服务实现全市镇村100%全覆盖,5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自助机。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政务事项100%标准统一、网上可办,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件事”综合窗口,做好市部署推动30个“一件事”试点对接工作。推进“一证通办”“一码通办”,实现办事人免带免交纸质证照材料,2022年底前,除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真正实现群众企业办事“免证办”,实现政务服务向“快办”“好办”转变。打造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粤智助”自助服务机全覆盖,构建“15分钟公共服务圈”,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办理。建立基于办事场景的政务服务导办,以范围最广、颗粒度最小原则,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优化,穷尽事项情形并设置智能问答模块,根据群众和企业实际业务办理需求形成业务场景,再生成准确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材料清单,实现线上线下同一套事项标准和办理指引。

  2.创新投资项目全代办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验收一站式代办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建设专业化代办队伍,规范接受委托、开展代办、服务中止与续办、服务交付等流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企业开办、项目立项、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提升“点对点”“面对面”专属服务体验。

  3.深化“善美店小二”应用建设。深化和丰富企业服务功能,推动企业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等更多数字赋能新场景上线。推动工建项目审批靠前服务,重点推进工建项目电子化监测,深化“善美店小二”应用。推动“善美店小二”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智能化、主动式、全链条的“店小二服务”。

  4.推动投诉闭环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反馈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整改,推动整改成效与“好差评”评价相结合,实现全市好评率达90%以上。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设置企业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更快更精准的办事咨询、政策解读、诉求联动办理“绿色通道”。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能力,建立健全全区投诉热线工单处理反馈机制,并向基层和社会开放,拓展自助查询服务,切实解决和维护群众权益。

  5.健全政企互动沟通机制。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的联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及时听取、回应和解决企业诉求和痛点、堵点问题,不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工作,增强培育“四上”企业能力。完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通过全市统一的汕尾市企业诉求响应平台、粤商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予以公开,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营造公平正义的一流法治环境

  1.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数据治理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信用优、记录好的企业获得信贷增信护航,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试行免检、少检。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探索实现“双随机”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行差异化的监管。对信用风险低(A类)企业,原则上一年不超过1次的抽查频次;信用风险一般(B类)企业,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次的抽查频次;信用风险较高、信用风险高的企业依法依规增加抽查频次;每季度抽查1次。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90%以上。

  3.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创新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抖音直播带岗”、“善美村居+云招聘”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确保在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得分率达到80%以上。

  4.深化“无证明城市”改革。推动“无证明城市”智能化管理,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加快电子证照存量转换,提高电子证照开通率,推动办事高频使用的证照实现电子证照核验,群众办事免携带免提交,逐步实现“证明免交、证照免带”,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在原有已公布的43个已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证明材料基础上,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全面实现“证明免交”,全面激活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无证明城市”创建覆盖“银保监”领域,促使辖内银行机构简化开户管理、优化业务办理,覆盖率100%。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制度,对照2022年任务清单,各相关责任单位于每月23日前将任务进度、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关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核心的重点工作,形成阶段性周报制度,由责任单位形成工作情况简报每周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各项任务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或形成示范性创新做法的,由责任单位当周形成工作情况简报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三大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层面会议协调事项,形成交办事项清单,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办理事项落实情况于每月23日前提交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对账销号,直至事项办结。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制度,每月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根据第三方测评、暗访督查情况,总结上一阶段进展成效及通报滞后情况。年底开展全年工作总结及考核,将各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全年考核范畴,动态制定考核指标,以完善、科学的考核细则助推工作取得更佳的成效,每季度开展测评,筑牢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指挥部办公室发挥统筹推进作用,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贯彻落实,获得成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雷厉风行,在成效上精益求精,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要冲刺”的劲头,站在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大局的角度上找定位找位置,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具体展开部署,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股室和负责人,并制定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及其配套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项任务开始完成的时间节点,保证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定时定点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机制,把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区委区管委会重点督查事项,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定期进行督导,进展严重滞后的事项,约谈相关单位责任人,持续加强执纪问责,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营商环境季度暗访、动态测评,督促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每季度通报有关任务进展情况。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会工作部署安排,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及工作作风,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从群众跑腿寻找服务转变为政府主动提供服务、上门服务,做好便民利企“店小二”。对改革后,群众办事依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一经暗访督查发现,将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四)加大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将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利用网站、线上服务平台、网络媒体、营业网点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举措,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一方面要广泛开展行业分管领域宣传工作,做好分管领域氛围营造,另一方面要抓好基层宣传工作,使优化营商环境走近民众、深入民心,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22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及工作责任清单.pdf

             2.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pdf

             3.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行动议事协调工作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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