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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5-01-09 07:34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2024年9月至12月医疗机构校验结果、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结果

变更事项

1

陆丰正强血液透析中心

主要负责人由“谢钢生”变更为“游惠平”

2

海丰城东医院

增设精神科(精神卫生专业)门诊

3

汕尾中山医院

法定代表人由“吴怡璇”变更为“梁伟”

4

海丰养可肾析血液透析所

合格

5

汕尾春晖骨科医院

合格

6

汕尾亮睛工程眼科医院

合格

7

海丰爱顿口腔医院

合格

8

汕尾百康口腔医院

合格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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