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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4-01-31 10:48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近期,我市完成了2023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市1个中心城区和3个县(市)(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采样点主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街道、乡和行政村饮食大排档、海鲜酒店、周边饮食店、市场、流动摊贩、特产店、旅游地和小吃街等,综合考虑季节性因素、节令性因素、地域性因素和监管工作需要,适时开展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涵盖3个食品大类,7个食品品种,8个食品细类,包括食品中理化营养成分及品质类、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非法添加物监测和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存在超标的食品品种和项目是腌虾、腌蟹类制品中的挥发性盐基氮,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率为66.67%;墨鱼干、鱿鱼干、虾干等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率为24.00%;即食鱼脯类制品中的镉,超标率为10.00%;酸菜、菜脯类制品中的苯甲酸,甜蜜素,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率为50.00%;即食小吃类制品中的菌落总数,大肠埃希氏菌,超标率为8.00%。针对今年度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大市民朋友提示,以下:

  1、购买食品时选择正规渠道和有信誉的品牌。尽量选择有生产许可证和QS标志的食品,这些食品更有保障。

  2、注意食品的包装和标签信息。仔细阅读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和营养成分表等信息,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3、注意食品的外观、气味和口感。如果食品有异常的气味、变质的迹象或口感不佳,建议不要食用。

  4、注意食品的保存和烹饪方式。根据食品的特性,正确保存和烹饪食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滋生细菌。

  5、避免食用过期食品。过期食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食用后可能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6、注意食品的加工和烹饪过程。在家中加工和烹饪食品时,注意卫生条件和食品安全知识,避免交叉污染和食品中毒。

  7、关注食品安全信息和风险提示。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的新闻和通告,关注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和风险提示,以便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8、如有食品安全问题或疑虑,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公共利益。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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