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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部署 重拳出击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见成效
2018-09-17 09:39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汕尾日报讯  (记者 孙实)自中央、省委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重拳出击,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将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成员单位和政法各部门身上,捆绑作战,层层抓、层层管,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涉黑恶犯罪的浓厚氛围,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市委书记石奇珠和市长杨绪松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多次作出批示和提出具体要求,对专项斗争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制定任务清单,全程跟踪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了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今年7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原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少荣担任升格为由市委书记石奇珠担任,各县(市、区)、市、县两级成员单位参照市的做法相应调整由党委(党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对专项斗争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市领导分工挂驻各县(市、区),对所挂地区的重点案件实行包案督办,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我市坚持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先后印发了《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问题任务分工》、《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2018年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等规章制度,建立排查工作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以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实施严厉打击,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迅速开展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快侦、快诉、快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惩处黑恶势力,先后侦破了海丰县林某双、陆丰市湖东镇“3·25”、东海镇杨某科等一批影响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充分展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我市还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把舆论宣传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开路先锋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法宝,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营造宣传氛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县两级专门设立了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公安局长专项举报信箱,进一步鼓励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各镇()也相应设置了专项举报信箱。同时,我市制定出台了《汕尾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奖金从2000元起、最高30万元;并将市直各成员单位的举报方式统一对外公布,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各县(市、区)也先后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金60万元。720日,陆丰市对侦破陆丰市湖东镇卓某财犯罪集团一案的举报有功人员,兑现了20万元的奖励;818日,海丰县对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7名有功群众予以发放奖励金70万元。

我市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市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地各部门进行常态化督导,形成《问题清单》,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有效推动专项斗争工作全面落实。

截至目前,全市涉黑涉恶九类案件立案同比去年增长86.14%,破案数同比去年增111.61%,刑拘人数、逮捕人数同比去年分别增长110.42%70%;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46件,立案91133人,涉及到保护伞的有4966人。另外,还对8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进行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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