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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人民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2024-03-21 08:58          来源: 侨兴街道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植树添新绿,清明寄哀思。清明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传递文明清明新风,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我们在此发起如下倡议:

  一、追思先人,争做家乡种树人。清明植树寄哀思,文明新风传万家。鼓励采取植树方式追思先人,让生命在绿色中延续。通过种下一颗树苗、培植一方绿土寄托哀思,传承良好家风,共建美丽家园新篇章。

  二、文明祭扫,做好最美护绿员。一草一木皆是情,爱绿护绿我能行。全区已发布《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提倡采取植树祭扫、丝带传情、无烟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安全低碳方式缅怀先人。请严格遵守祭扫现场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灭火相关规定,进山时自觉扫描“护林码”,主动配合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入林,不在山地、林区、公墓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不在道路两侧、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焚烧祭品,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三、示范引领,争当最好宣传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家训,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弘扬孝老爱亲、节俭朴素、关爱自然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

  四、有法必依,不干悔恨事。违反《通告》将依法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或其他行政处罚。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面临依法刑事拘留、判处有期徒刑,或受到其他刑事处罚。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请勿以身试法!发现森林火情时,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19,以便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扑救,未经培训的人员请不要直接参与扑救。

  平安追思不添乱,植树添绿更思亲。清明时节扫墓处,亦是植树添绿时!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怀着绿色的梦想,迎着温暖的春风,踏着湿润的泥土,踊跃投身到为墓地周边增绿补绿的义务植树活动中,弘扬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唱响“我为侨区种棵树”的主旋律,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用实际行动助推绿美侨区高质量发展。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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