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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 新入职高校教师需岗前培训
2018-09-14 21:40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高校新入职、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都需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分为“专业素养与理念”“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三个模块,采取专题讲授与教研实习相结合、集中面授与网上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进行。专题讲授与教研实习都要考核,其中《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这2门课程须闭卷考试。

  《意见》提出,围绕三个模块设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学》和《教育教学技能》等6门课程和教研实习环节。

  根据培训内容要求,采取专题讲授与教研实习相结合、集中面授与网上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进行。其中6门课程采取专题讲授方式进行,集中面授和网上研修相结合,总学时数不低于120学时(含面授和网上研修学时)。

  参训教师还需参加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研实习,以提升教学科研的实践能力。《意见》要求,高校应为每一位参训教师配备一位师德高尚、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指导老师,以师带徒的形式在教育思想理念、教学方法技能、科学研究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

  《意见》还明确了培训考核相关事项。岗前培训的6门课程考核(试)工作由具体实施培训的高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和登分。《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须闭卷考试,其余课程可进行开卷考试或考核,考核(试)成绩通过“岗前培训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厅确认。

  专题讲授6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教研实习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教研实习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参训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方面内容。参训教师需提供一门拟授课程实施大纲、授课教案、教学PPT、课堂试讲录像和一份教研(科研)申报书(模拟稿)等内容。各高校要组建3-5人的考核专家小组对每一位参训教师的教研实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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