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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创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25 00:00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创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侨管办〔2016〕3号 


各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创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创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根据《广东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汕尾华侨管理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力争于2016年把我区建设成为“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现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宗旨,按照坚持标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整体提高的原则,大力缩小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撤并薄弱学校,全部通过“标准化学校”督导验收,学校师资、功能室、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配套设施基本达到标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主要任务

(一)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中小学校校园、校舍、运动场地、安全设施、卫生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班额等达到省定标准,学校之间无明显差异;所有学校无危房,校舍基本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二)师资力量基本均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和达到学历要求,学校按照省定标准配齐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校际之间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校长、教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校本教研制度全面落实,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三)经费投入基本均衡。健全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并完善绩效工资和农村边远山区教师岗位津贴制度。

(四)办学水平基本均衡。初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学校按照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并达到教学基础要求,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不明显,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余负担行为,无以考试成绩公开排队,不设立重点校(班),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学校能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能开设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等,学习困难学生得到有效帮扶;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班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五)教育机会基本均衡。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得到切实保障。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就近入学,义务教育权益得到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学校布局,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全区中小学设置现状,全面改善保留的7所小学、1所中学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教师住房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达标,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等基本达标,完善各中小学校设备设施。

(二)加强教师培训,促进教师合理均衡流动。严格教师录用制度,新录用的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编制核定实行规范、动态管理,做到“有编即补”。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实行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健全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建立教师均衡配置的激励机制,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向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倾斜。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快薄弱学校改造。依法足额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实现“三个增长”。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倾斜的机制,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重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确保学校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经费使用规范、有效、安全。结合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集中财力、物力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对教育资源的整合、重组、共享,尽快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规范义务教育行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强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目标管理,引导学校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建立义务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制度;严格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加大教研力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和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益,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区委、区管委成立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各部门相应成立有关机构。

五、督查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区教育督导室定期、不定期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汕尾市华侨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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