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侨办〔2013〕8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办事处党委、区直(含驻侨区)各单位: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办公室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委办传〔2012〕1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制度防腐’工作,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要求,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努力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五分模式”,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总体目标
近期建成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分层次、分系统覆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的廉政风险防控基本框架。到2015年,建成权力配置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全程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使预防腐败工作成效明显提高、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明显减少、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为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侨区”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思想引导,主动防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岗位与职责同行、权力与风险并存”,切实消除模糊认识和抵触心理,主动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科学规划,系统防控。紧密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逐步从机关延伸到基层,努力形成各层次、各系统共同实施、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体防控。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防控。紧紧围绕人、财、物重点领域、领导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牢牢把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权力运行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实施分类分级防控。
4.坚持机制创新,科学防控。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限定权力范围、减少自由裁量、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加大机制创新的力度,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
二、方法步骤
从我区实际出发,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按照权责清晰明确、排查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步骤,逐步完善各相关制度,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一)分岗查险
1.依法认真规范职权。依据机关“三定”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摸清单位和岗位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以及内部管理的权力,撤销违规自设的权限。对清理后确认的权力,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并及时公开权力内容和运行程序。
2.分类排查风险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岗位负责人、关键岗位责任人,采取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审议和组织审定等方式,着重从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分类排查。在思想道德方面,主要查找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在权力行使方面,主要查找因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在制度机制方面,主要查找因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
3.突出重点排查风险点。在领域上,重点排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管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金融运行等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征地拆迁、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在对象上,重点排查领导岗位特别是具有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领导岗位;在权力运行环节上,重点排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建设、监管、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的主管、办理、评审、监督,行政处罚和强制事项的调查、决定、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的评审、决定、绩效评估等。
(二)分险设防
1.合理划分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可能给国家集体造成的损失、可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信访、举报案件发生的频率等具体指标,综合评估岗位廉政风险点,划分“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并经科学评审后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确认,并按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根据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结果及等级评定情况,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并在内网、公开栏等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2.实施分级分类预防。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制定有针对性、有差别的防控措施,对级别较高的风险,要采取更加严格有力的管理措施。对思想道德方面的风险,通过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对权力运行方面的风险,通过完善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权力行使;对制度机制方面的风险,按照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惩防体系的要求,查缺补漏,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
(三)分权制衡
1.优化权力结构。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制定合理分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加强岗位之间、环节之间的互相制约和上下级之间的互相监督。
2.规范行政裁量权。认真执行《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面梳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逐项提出行使条件,对处罚种类、幅度、实施等,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3.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粤办发﹝2012﹞8号)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用权的监督制约。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议事规则,健全决策咨询、决策公开和决策纠错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行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述职述责述德述廉。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推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四)分级预警
1.强化科技防控。按照“制度+科技”的思路,完善防控措施。加快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加强廉政风险信息的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置,做到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及时发现风险点、阻断风险链,将风险管理防范变为现实。按照省、市政府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要求,建立电子监察系统,把廉政风险点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等纳入电子监察和网上公开范围,实现实时监控。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政风行风评议、风险等级管理等系统,构建权力运行综合监控网络平台,推动各部门、各系统廉政风险监控网络有序连接、资源共享。
2.加强预警信息的收集和处置。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方面通过日常管理、社会舆情、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廉政风险信息;另一方面跟踪检查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处置,综合运用风险提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发出预警信号,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单位或个人收到风险提示后,应在1个月内剖析廉政风险,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回复纪检监察机关。
3.坚持动态监管。以年度为周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及时识别新的风险点,调整、完善廉政风险的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管。
(五)分层追责
建立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管理权限,追究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保证工作不走过场。对廉政风险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或岗位工作人员作出职务或岗位调整。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侨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一)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推进。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起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责任,积极协助抓好工作落实。
(二)坚持整体推进。要突出重点,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系统实施。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利运行、推进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将廉政风险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树立标杆,带动面上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格检查考核。要加强专项检查考核,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确保全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中共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委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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