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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落实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2-10 17:27          来源: 本网讯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侨管〔2013〕2号
 
印发《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落实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
目标责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落实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
                                         2013年4月1日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落实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
目标责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安排,以及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的汕尾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为确保我区向市政府承诺的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的落实,结合侨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粤府办〔2009〕24号)要求,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广覆盖、多途径、保基本的原则,大力发展政府保障性住房,逐步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完善符合侨区实际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全面实现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13年侨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08套,项目计划竣工108套;华侨农场危房改造600户,基本建成危房改造住房400户。
  (一)着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采取集中新建,划拨土地供应,政府投资建设,政府管理模式,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租金价格应低于市场租金水平。
  (二)积极推进华侨农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危房改造项目以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配建相结合,多种模式筹集房源。危房改造项目以经济性功能性有机统一,并从便利居民生活出发。
  三、时间安排
  2013年4月底前,区管委会统一协调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审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
  2013年5-6月份,区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完毕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3年7月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完成前期工作。
  2013年8月份,确保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2013年9-12月份,项目完成实物工作量的80%以上。
  2013年12月份,迎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2014年1月15日前,区管委会对完成工作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自评,并把自评情况书面报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下旬,迎接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对我区2013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工作责任。区管委会是本区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住房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分配公平。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工作,发改、监察、财政、侨办、民政、国土资源、公安、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租金管理。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三)目标考核。区管委会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纳入区管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有关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与改善民生实绩挂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日常考核机制,积极做好上级业务部门对我区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住房保障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中央投入补助资金和省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以及住房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快建立租赁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全区联网的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并与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信息系统、个人住房管理信息等系统相衔接,形成完整的住房租赁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提供租赁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对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实行“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房源分配公平、公开、公正。
  (六)强化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要以信息专报等形式,每月底前向市局报送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包括主要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做法、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等;对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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