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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
2023-06-16 16:33          来源: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华侨管理区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这为我们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动力。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根据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及我市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对2020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文件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的通知》对免费刻制印章的适用范围、具体标准、实施流程、工作举措以及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通过政府补贴方式,由在汕尾市城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备资质、自愿配合政府部门提供快捷服务的刻章业户,在收到新开办企业刻章信息后1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网上备案,并将印章送至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取”窗口,为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本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四、政策措施亮点

  (一)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惠企服务,可有效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覆盖企业类型广。享受免费刻章服务的新开办企业,包含在市级登记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即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刻章服务快捷便利。新开办企业申请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的,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申请,一律由“一窗通取”专窗将免费刻制的首套4枚印章与营业执照等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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